摘要
职位数量: 1
招聘人数: 6
学历要求: 本科及以上
报名中
截止日期: 2026-03-19 14:54
工作地点: 温州
公告详情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市属和市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选聘高层次紧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温人社发〔2022〕72号)等规定,温州市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医院介绍
温州市中医院(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温州市中医院)为温州市卫生健康委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机构规格为三级甲等中医医院,其主要职责是中医医疗、教学、科研、培训、养生、保健等。拥有国家中医优势专科建设单位2个(妇科、康复科);国家级重点专科4个(中医妇科、肾病科、康复科、神志病科);省中医重点学(专)科9个(中医妇科、肾病科、中西医结合老年康复科、肝病科、针推康复科、脑病科、脾胃病科(消化科)、骨伤科、护理学)。开设浙江省中医药重点实验室(培育)、温州市中医药科研实验中心、生物等效性研究中心、温州市中医药博士后工作站、浙江省药食植物活性成分与健康国际科技合作基地(温州分中心)。
二、引进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引进岗位
本次引进需求为1个岗位共6人。
序号 | 引进单位 | 岗位名称 | 引进人数 | 学历学位 | 专业条件 | 英语等级 | 年龄要求 | 备注 |
1 | 温州市中医院 | 临床 | 6 |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 | 临床医学1002、中医学类1005、中西医结合类1006 | 四级 | 50周岁以下 | 1.正高级职称; 2.有三甲医院科室主任经历者优先; 3.重症医学科、骨伤科、感染科(肝病科)、内分泌科、肾病科、老年医学科。 |
(二)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范围不限,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三)资格条件
引进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资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3.具有较高的医疗水平和较强的学术发展潜力;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相关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有工作经历者要求既往无重大工作失误或差错,无党风廉政、医德医风等问题;
6.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根据应聘者学历证书、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及代表性科研论文等进行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参考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参照现行公务员考录体检的办法进行。
(四)岗位待遇
引进人员纳入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管理,实行聘用制管理。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聘用岗位结合本院实际可聘数及引进人员具体情况,根据本院聘任办法进行聘任。
三、引进工作安排
(一)实施时间
一般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2周后,根据引进工作总体部署、用人需求缓急以及符合报名条件的人数情况,适时组织考试、考核,直至相应岗位落实引进人员。
除按规定完成引进工作的岗位外,本院集中公布的用人需求信息在2025年度内有效。经考试、考核后,本院认为部分岗位现有引进人员不能达到用人标准,或确定的拟聘人员不能按期到岗的,有关岗位仍作空缺处理,继续组织招引。
本院将在集中公布引进信息的基础上,在医院网站相应栏目上发布医院引进工作有关的信息,进一步明确具体方法、要求和阶段性引进工作安排,并及时公布引进进展情况,供应聘者查询。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应聘者,均可自引进信息公布之日起,在实施工作周期内,按照要求的报名方式,提供必要的报名材料,应聘尚空缺的岗位。
报名方式为应聘者发送个人简历至邮箱(邮件主题“应聘单位-岗位-姓名-学历”)。对岗位有关情况的咨询,应聘者可通过岗位相关联系人、方式进行联系。
应聘者按要求提供与岗位资格条件相关的材料,如近年内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及文献收录和引用证明,以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等。
(三)资格审核
本院将根据各岗位用人需求实际和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情况,适时研究确定针对具体岗位的考试、考核安排,及时通知应聘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始终,任一环节发现人员资格不符合要求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考试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
(四)考试考核
主要通过考试、考核的方式择优确定初步人选。
考试主要采用面试、专业技术水平测试等方式,如结构化面试、答辩、实践技能操作等,各种方式独立或综合应用。对于符合条件报名人数较多,有必要进行初步筛选并缩小面试人员范围的岗位,将视情况安排笔试,但一般仅作为确定面试对象的依据。
考核主要包括业绩评估、专项素质测评、实习见习表现鉴定、同行专家推荐以及教育背景、专业方向、科研和工作经历匹配度分析评议等方式。
(五)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由本院组织实施。拟聘用人员如属在职人员,须在体检之前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参加本次报考的书面意见,逾期视为放弃。
本院将成立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录用人员进行综合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相关工作的办法进行。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本院、主管部门及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本院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未按约定的时间报到的,视为放弃录用资格。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选聘有关信息将在医院网站公布,供应聘人员查询和社会监督。其中,引进相关通知和信息(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一般在医院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务必自行留意。
(二)对引进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督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温州市中医院组织科,联系方式:0577-56671572。
(三)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温州市中医院纪检监察室参与本次选聘工作并履行监督职责,联系方式:0577-56671511。
五、其他事项
有关本次引进工作的具体问题,可向本院直接咨询。
联系人:包老师
联系电话:0577-56671572
联系邮箱:390477173@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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